网恋“奔现”就像开盲盒,
不到最后一刻,都不知道你的那个ta
给你的是惊喜还是惊吓……
婚前婚后妻子“不一样”
广州的一个小伙儿受到的不仅仅是惊吓,甚至是“诈骗”!他与网恋3个月的“女神”奔现后迅速闪婚,并且向女方家里支付了20万元作为礼金。然而,在与新婚妻子婚礼蜜月期间,他发现卸了妆的妻子与此前的“女神”形象大相径庭!妆前与妆后颜值的巨大反差,让他一时无法接受,他认为女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,遂将其告上法庭,起诉要求离婚并且退还彩礼钱20万!
法院认为
双方结婚是在平等、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。我国的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,并且实行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,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,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。故其结婚有感情基础,符合法律规定。
法院最终也作出了不用退还彩礼的判决!
关于彩礼
民法典关于彩礼的解释:
1、首先,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,男方给女方的礼金,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。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。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1042条规定: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所以,按习俗给付彩礼的,应在可接受范围内,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、包办婚姻、干涉婚姻自由。
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:
1、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2、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,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;
3、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,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。
以上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。
1、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;
2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,但生育子女的;
3、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。
以上三种情况不可以要求返还。
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温馨提醒
在这个时代,网恋或许不再是件稀罕事,不过,在没有确认对方身份时,千万不要和对方有任何金钱往来。因为你永远不知道,对方是真的对你一见钟情,还是只惦记你钱的骗子。
网恋有风险,交友需谨慎
1.谨慎添加陌生好友。网络交友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,添加好友申请前请认真核实真实身份,防止落入骗子圈套。
2.不要轻易向陌生人转账,以免造成钱财损失。
3.一旦发现被骗,注意留存联系电话、聊天记录、转账记录等证据,第一时间报警。